医检(党)〔2018〕12号
关于授予阮杰等8人医学检验学院党委“党员先锋岗”称号的通知
学院各科、室、所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学院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医检(党)〔2018〕11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报名、支部遴选、学院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授予阮杰、马丽、梁一、陈军剑、李江滨、张晓华、邓佳倩、黄娟等8位同志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学院“党员先锋岗”称号。
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学院委员会
2018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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